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伊春市铁力镇
建设单位: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进度:2010年8月—2012年8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污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噪声、表土和残土堆放等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这些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被环境所接受。
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所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经拟建铁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后排入呼兰河。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供暖采用集中供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该区域内的汽车尾气和商服油烟也将给区外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对区域内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加强了管理与增设处理设施,对外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对给水、换热等设备噪声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小,可以被环境所接受。当进出项目区车辆的车速低于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伊春市总体规划要求,在搞好项目区内部布局,避免建筑物之间互相影响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而言可行。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通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其产生影响可被外环境接受。
(6)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对象涉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具有代表性,收集的意见较为客观。从总体上来说,公众对此项工程持理解和支持态度,对工程采取的治理措施认为是可行的,从公众角度考虑,该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3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开发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但其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环境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被环境所接受。因此,评价认为,项目的开发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总体是可行的。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工程项目的看法;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即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0458-3887506 联系人:黄涛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hkymb@163.com
与网上调查同步实施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拟建工程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项目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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