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纳入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通知
伊环发〔2011〕78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伊春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优选项目、备选项目清单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规划》项目做好实施推进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精神,各地请认真研究《规划》内容,认清目标,理清责任,为《规划》的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并将《规划》内容纳入到当前的各重点工作中统筹考虑。此《规划》我市列入优选项目27个,投资21291.66万元;备选项目19个,投资10137.00万元;总项目46个,合计投资31428.66万元。
附件: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优选、备选项目清单(伊春市)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饮用水源地 规划 项目 通知
-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