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环保局以党建促工作、促发展、促和谐

伊春市环保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这个主题,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实施了环保党建“六项工程”,以党建促工作、促发展、促和谐。
实施了思想建设工程。全面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发展型领导班子。倡导培育学习、创新、务实和诚信“四种精神”,把更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需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期任务,在全局树立了终身学习的意识,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环境,把推进全员学习与振兴环保事业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增强领导干部为基层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使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从而提升了环保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素养。
实施了组织堡垒工程。全面加强环保局党组织建设,创建和谐型环保队伍。强化责任、自律、大局和团结“四种意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增进班子团结这一着力点,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充满活力的和谐工作环境。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遵守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力求达到普遍认可,形成充分合力,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环保的工作机制。
实施了作风建设工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建实干型环保队伍。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监督,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拓展了政务公开内容,制定了相对应的13项制度和配套制度6项,全部通过伊春政府网和伊春环保网站进行了公开。积极参加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推行了“六项制度”和“六项禁令”,向社会做出的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承诺全面兑现,畅通了“行风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各类信访案件结案率达100%。在“百企万民评服务”和行风评议中取得较好名次。开展了“八一”建军节慰问等警民共建活动,帮扶大沟口村解决价值10万余元的建设物资。
实施了制度建设工程。全面提高勤政廉政能力,创建廉洁型环保队伍。坚持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教育机制入手,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健全完善了有关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通过规范权力运行、监控资金运行及防范廉政风险试点活动开展,制定完善了规范权力运行和监控资金运行制度25项,形成了权力和资金公开、公平、公正运行机制。开展了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倡导学习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使广大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实施了便民服务工程。全面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创建亲民型环保队伍。开展服务型环保机关建设活动,从方便投资者办事入手,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办理。遵照严格、简单、协调、热情“八字方针”,创建宽松经济发展环境,在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信访等服务性收费中为企业节约资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关系全市长远发展的“三供两治”、生态建设、重点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等300多个项目开辟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领办、代办、全程指导等服务措施,10个全市重点项目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批准,从而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提速进程,提升了项目环境管理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了环境保障工程。全面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创建服务型环保队伍。坚持以落实环保项目为举措,提高支撑能力建设体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帮助指导基层单位正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帮助企业谋划争取落实环保项目,在工业污染治理与松花江流域治理规划项目、饮用水源地综合保护项目等方面,共争取到位环保资金24474.8万元,取得历史性突破。生态市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全市受保护地区总面积为13776.33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43.05%,超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21.47%,居于全省之首,高于全国自然保护区覆盖率6.28个百分点。全国唯一的国家公园汤旺河国家公园试点通过了国家评审。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基本建成运营,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提高,先后对上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6个、增补项目9个,总投资分别达到25508万元和63549万元,伊春市垃圾处理厂、伊春市医疗废物处理厂和六大医院污水处理站全部通过验收运行,实现了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到100%。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有效措施,提前完成了 “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为我市“十二五”经济发展上项目腾出了宝贵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空间。
几年来,伊春市环保局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成绩斐然,先后被评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先进单位。在工作实绩考核、文明创建、服务型机关建设、双拥等多项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9%,优良天数达361天以上,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受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考核目标内,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上达到了天蓝地绿、山青水秀、宁静整洁的良好生态与生活环境,实现了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空气、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伊春市连续六年被省政府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优秀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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