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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日报》发表了伊春市政府主管市长林宏坤“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文章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共建生态文明  共享绿色未来

―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

林宏坤 

197265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
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5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
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
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
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联合国环境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
题是“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forestnature for your service)”,中国主
题确定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旨在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与发展关
系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强调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公众参与,号召全社
会行动起来为可持续发展之路作出贡献。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发展战略,突出“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主基调,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有力地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生态市建设得到全面推进,生态保护面积不断扩大。实施了“严管林”,全面禁伐天然红松林等珍贵濒危树种,强化了蓝莓、鸟类、鱼类、林蛙等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率先停止了森林主伐,全市受保护地区总面积达到13776.33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43.05%,超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森林覆盖率由80.6%提高到83.4%,森林蓄积量由2.28亿立方米增加到2.5亿立方米。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1个,覆盖率达到21.47%,居于全省之首,高于全国自然保护区覆盖率6.28个百分点。全国唯一的国家公园汤旺河国家公园试点通过了国家评审,生态林场(所)、生态林户、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伊春的生态总价值为1.26万亿,每年的生态贡献量达1700个亿。污染减排提前完成了 “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为“十二五”经济发展上项目腾出了宝贵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空间。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提高,连续五年被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优秀地市。相继获得联合国有关组织与国家授予的城市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世界十佳和谐城市、中国五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中国十佳绿色城市等荣誉称号。市委书记许兆君荣获“十佳绿色新闻人物”称号,市长王爱文获得“绿色中国年度焦点人物”殊荣。伊春,成为中国生态最好的城市,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为全中国和世界的生态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当前,环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全市上下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不断开创出一条林区良性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全面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启动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把定位放在生态功能区建设上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搞活经济,把发展重点放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上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坚持保护优先、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方针,打造绿色伊春的品牌,放大绿色伊春品牌效应。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汤旺河国家公园、耕地湿地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水土流失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步伐,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良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搞好生态敏感区、退化区、脆弱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深入开展生态县(市)区、乡镇、村和林场(所)创建工作,形成城乡贯通、区域互动的生态市建设体系。

二是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十二五”期间,国家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由两项增加到四项,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纳入“十二五”确定约束性指标。要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重点突出结构调整减排和管理减排,还要兼顾当前和长远,处理好速度和效益、局部和整体的关系。要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抓紧研究制定污染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确保实现全市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十二五”预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的把任务详细的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区、相关行业、相关企业和相关项目上,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按照年度计划严格实施和考核,按照五年任务,采取倒逼机制,一年一算账,一年一评比,一年一奖惩,以年度计划的切实完成保证五年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是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做好环保服务工作。2011年是全市产业项目年,要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上产业项目,抓产业结构调整,使伊春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实现经济大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必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好服务发展和环境监管的关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的工作理念,保持和发扬方便、务实、快捷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解决服务与监管“两难”问题,找准保障与服务的“支点”,提前介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以严格的环评准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经济健康发展把好绿色关口,并通过“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的速度,主动与国家、省协调沟通。按照市委确定的33个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环保服务和监管,促进大项目实施,为发展打牢环境基础,腾出环境容量。

四是围绕惠民生促和谐做好城市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保护是民生之基,环境保护之本在于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恢复生态系统基本的使用功能。要继续加大城镇扰民污染的治理力度,着重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 问题,坚决治理老的污染源,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主要解决污水、烟尘、粉尘等工业污染和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噪声等生活污染。同时要做好危险废物、辐射源、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管理,确保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重视群众环境信访,认真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切实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积极探索和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形成合理的投入机制。做好环境执法监管,针对环保“三同时”执行、流域污染、生态、居民居住环境等内容,开展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法直排、恶意偷排、扰民污染、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和水平,提高政府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不只是政府环保部门的责任,它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必须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依靠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要健全环保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指标考核体系,纳入各级政府考评体系和部门体系之中实施。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上的合力。要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倡导生态文明,弘扬环境文化,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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