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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1年度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伊环发〔201159

    各科室、站、队、所、中心:

    现将《2011年伊春市环保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1年伊春市环保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一年四月十八
    附件:

    2011年伊春市环保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纪委伊纪发[20117号文件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反腐倡廉建设暨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树立和加强制度防腐理念,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党纪条规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为手段,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防范功能和保障功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完成环保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二、方法步骤及工作任务

     制度执行年”活动安排,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调研(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党组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调研,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认真梳理,提出相关意见,在13项制度中确定2项制度作为今年“制度执行年”的评估对象。

    第二阶段组织学习、评估(4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学习教育。(4月下旬至5月中旬)。局领导和战线领导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的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廉政和制度执行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

    ()制度执行效果评估(6月上旬至7月中旬)。

    1、环评科(法规科)。负责对法规制度和权力运行涉及到本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2、规划统计科。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3、监察室。负责对廉洁从政和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维护群众利益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4、人事教育科。负责对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和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5、综合评估组。负责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评估。

    6、污染治理科。负责对权力运行(排污总量确认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污染项目限期治理及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核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7、辐射废物管理站。负责对权力运行Ⅲ类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8、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权力运行(排污费征收、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信访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三)战线领导将组织本战线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710报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在部门评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对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情况的汇报,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7月下旬至9月上旬)。评估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执行效果评估,分别对本局制定的制度,提出相关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要通过制度的评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制度向工作流程转化,将制度执行融入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设定之中,优化和严明工作流程,确保制度有序执行、权力规范行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程序化建设,推进制度向工作机制转化,把制度规定贯穿于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和规则。

    (五)(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部门要对“制度执行年”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于125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局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度执行年”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庆铁任组长,战线领导为副组长,污染治理科、环评科、监察室、规划统计科、人事教育科、辐射管理站、环境监察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综合评估小组),负责对“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调研评估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情况的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活动的安排。在开展 “制度执行年”活动中,各部门要处理好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互相促进,把“制度执行年”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之中,增强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从体制制度上建立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四)加强教育引导。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思想“防线”、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得到不断增强,积极探索“环保六项权力”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主题词:环保 反腐倡廉 方案 通知

    抄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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