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环发〔2011〕5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了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管,抓好工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黑龙江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根据污染源普查更新调查、历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等基础材料和信息,对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名单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形成了《201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更新调整原则如下:
一、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超过10吨的企业。
二、工业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为剧毒或危害性较大的企业。
三、产生重金属类工业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考虑各地区、行业及企业规模的合理分布,充分结合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本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201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作好意见反馈工作(我市被列入省级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单附后)。核实信息包括:纳入名单或需增加的企业近2年生产运营情况、企业名称是否变更、企业主要危险废物产生工艺环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等。各县(市)、区环保局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及日常管理需要,对名单提出增加或调整建议,反馈意见务必于
电 话: 3648581
电子邮箱:lb0207@126.com
附件:2011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名单
(征求意见稿)
1、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
2、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
4、伊春市永丰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5、伊春市荣华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6、伊春市西林河矿业有限公司
7、伊春市海鑫氧化矿综合处理公司
8、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题词:环保 危废 名单 征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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