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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环保局强化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超前服务全程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011年是伊春市产业项目年,为落实2011年市级重点项目预安排计划,伊春市环保局针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强化超前服务、全程指导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伊春市环保局注重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通过环保网站、工作指南、咨询解答等方式,及时全面地宣传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的内容、要求以及法律依据、条件和要件、产业政策上的环保准入原则等。同时,建立健全了事前沟通协调超前介入、事中方便快捷高效运转事后跟踪追责工作机制,超前介入项目选址、选线,在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总量指标来源等项目前期工作中,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要求,委托有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实行类别分级的管理制度,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满足产业政策的重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等项目,开辟环评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阳光审批和网上办公,大项目受理、拟批前公示和审批公告全部网上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和社会监督,项目申请后当日予以答复,确保项目审批再提速再增效。建立国家、省、市环评审批项目管理档案,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开工建设项目跟踪检查、监管,指导在建及建成投产项目的环保措施的落实与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需要上级环保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处理的,及时报告,配合作好调查取证工作。在全市建立了重点项目环保联络员制度,在各县(市)、区环保局设立了专责联络员,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项目前期环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上下联动,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环评文件的呈报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领办代办,每月上报辖区重点项目前期环评工作进展,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环评文件的审批。通过这些措施,将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局面,切实服务伊春市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作者:伊春市环保局 来源: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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