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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伊春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07年度伊春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污染源状况
2007年我市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成效,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治理改造锅炉34台,取缔停用锅炉46台,拆除烟囱77根,推广使用型煤8000吨。完成污染减排项目共66个,其中完成废水中化学耗氧量(COD)减排工程及产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21个,包括友好纤维板厂、翔宇集团、西钢一轧等重点工程,全市化学耗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1136.58 吨。完成废气中二氧化硫减排燃煤改清洁能源项目近20家,包括西钢动力锅炉燃气化改造、伊春林业发电厂余热供暖工程;淘汰新青热电厂小火电机组,关停取缔污染严重的小企业42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612.77吨,基本完成污染减排责任目标。纳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城市污水处理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工业污水治理4个项目按进度实施。
1、大气污染排放
2007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96.2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5.2%。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量为97.5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排放量为98.7亿标立方米;全市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204.58万吨,原煤消耗量88.18万吨,燃料煤消耗量116.39万吨。
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全市排放量为12674.49吨,比上年增加0.6%,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2072.49吨;烟尘排放总量为31973.38吨,比上年减少2.4%,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31127.38吨,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0%;工业粉尘排放量5464.76吨,比上年减少11.6%。
2、 水污染排放
2007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5504.45万吨,较上年减少0.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728.16万吨,比上年增加3.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9%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为27196.56吨,较上年减少3%,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4538.82吨,比上年减少2.5%。氨氮排放总量为2946.95吨,较上年增加3.1%,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303.61吨。
3、 固体废弃物
200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90.33万吨,经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零,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5%。
二、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总体上达到了天蓝、水清、环境幽静的生活环境。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首次开展的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显示,空气质量、水质、声环境、垃圾治理和环保宣传教育五个方面满意率在80%-92.5%之间,公众对我市环境保护满意程度较高。
1、空气环境质量
200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为360天,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达98.63%,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排名为全省第一位。
据环境监测表明,伊春中心城区空气环境监测项目主要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降尘,全年共获得环境空气监测有效数据4018个,其中二氧化硫1314个,二氧化氮1316个, 可吸入颗粒物1316个;降尘监测数据72个。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08 mg/m3,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日均值均不超标,年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1—0.080 mg/m3,全年无明显变化趋势,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16 mg/m3,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日均值均不超标,年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1—0.115 mg/m3,全年无显著性变化趋势,能维持在良好水平。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27mg/m3,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4—0.177mg/m3,全年超标率仅为0.9%。
降尘年均值为11.97吨/公里2月,能达到伊春市降尘二级质量标准。年超标率为13.3%,降尘量范围为5.25—21.51吨/公里2月。降尘量最大值出现在一月份。
2007年度pH年均值为6.52,最小值为5.72,最大值为7.35,全年没有酸雨现象发生。
2、水环境质量
伊春市境内共有大小河流676条,主要有黑龙江、松花江两大水系。其中,汤旺河是松花江水系的一级支流,贯穿全市,全长506Km,另一条支流呼兰河,全长523 Km。汤旺河是我市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是我市主要的工业、农业用水水源,又是主要的纳污水体。目前我市的大部分河流没有污水排入,为天然河流水体,水质清澈,无污染,而只有主干河流排入工业及生活污水,同时由于我市河流两岸植被较好,河水在丰水期水质腐殖质含量较高,据监测表明,汤旺河干流水质超四类水体以上。
2007年对汤旺河干流及两条主要支流西南岔河和伊春河、黑龙江干流嘉荫段、伊春区东升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根据各单项污染指数监测结果显示,汤旺河干流的水体功能在丰水期和平水期已不能满足Ⅳ类水体功能要求;伊春河、西南岔河的水体功能在也已不能满足Ⅲ类水体功能要求;黑龙江嘉荫江段水体污染程度已超出Ⅳ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我市水体污染特征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导致我市地面水有机污染的主要因素有沿河各城镇生活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因防洪需要垒筑河堤和其它一些不规范的活动,致使沿河部分植被破坏,天然可溶性有机物因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我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继续推进我市流域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积极落实《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中的治理项目;水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重点污染企业实现了水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55.56%。
3、声环境质量
主要对市中心区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白天),监测面积7.7平方公里,覆盖人口近13万人。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5分贝,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伊春市区内主要交通干线有10条,总长为25.2公里,对这10条交通干线设22个监测点进行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1分贝,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全市累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3处。
4、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土地面积327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8410 公顷;全市有林地面积3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3.4%;2007年全市森林抚育4.7万公顷、更新造林1.5万公顷、合格率达99%;全市新建自然保护区4 个,自然保护区累计达19 个,其中国家级4 个,省级8 个,市级7 个,总面积574663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54 %;被国家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
          伊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作者:伊春市环保局 来源:污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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