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钢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
伊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伊环发〔2011〕2号
伊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钢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提高现有钢铁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省环保厅转发了国家环保部《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核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提出了开展钢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要求,现将《办法》及省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为使此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提出要求如下:
一、钢铁企业环保核查,是环保部落实国家提出的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核查后将通报钢铁协会,并向社会公开,同时也是今后作为钢铁行业环保工作的标尺,希望你公司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责任感,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从企业现状实际出发,积极落实,确保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请你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前或8月10日向市环保局提出环境保护预核查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做好国家或省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3647783
附件:黑龙江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现有钢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10]159号)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钢铁 企业 核查 通知
抄 送:西林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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