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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伊环发〔2011〕15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环保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继承弘扬马永顺精神,迅速兴起第三次创业热潮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继续弘扬马永顺精神,兴起第三次创业热潮” 和“看项目、议发展、促转型”的基本要求,以落实省厅和我市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环境保护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真正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惠。
二、参加范围
  全市环保系统的机关,局直属单位。以局机关各科室和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安全、环境信访系统以及行政审批大厅、行政审批、12369环保热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部门为重点,深入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三、目标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服务人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加速向“生态优良、产业发达、群众富裕”的目标迈进的总体要求,围绕环境保护中心任务,从职责和岗位特点出发,积极开展以“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为重点、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抓手,以“创环保优质窗口、做为民服务标兵”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把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增强窗口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牢固树立人人是窗口、事事是窗口、处处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廉洁服务,将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系统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深化政务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公正执法、公开办事、公平服务;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标准,落实首问责任制,明确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为民服务标兵,促进“六型”机关单位建设。
  (三)解决群众需求,提高服务实效。基层单位和职能科室要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广泛拓展渠道,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帮助企事业和人民群众解决环境民生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新发展。
  (四)增强党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党性观念,牢记党的宗旨,让每名干部职工脑里想着服务、心里装着服务,把服务作为发展的前提,同时,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系统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活动形式内容
   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环保形象为抓手积极开展活动,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为民服务标兵。
(一)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环保形象。一是端正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物。二是端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以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讲话中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三是端正党员干部服务基层作风。坚持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时刻摆正自己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位置,在思想上贴近群众,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从根本上消除“吃、拿、卡、要、报,冷、硬、顶、拖、靠等现象,树立: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和环保形象。
(二)要广泛开展“五比”活动。即:“比思想、比感情、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比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作决策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决策的过程作为尊重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的过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感情,通过结合工作职责与基层建立联系点,采取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形成听取群众意见、熟悉一线情况、点对点服务群众长效机制;通过改进工作作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增进对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希望我们做什么,最需要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结对共建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比技能,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系列讲座、技术比武、技术演练、干部调学、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结合环保系统监测技术大比武成功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岗位先进标准,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结合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执法创新等岗位创新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比作风,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加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广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竞赛等活动。通过百企万民评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对象与客户满意度测评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坚决整改存在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两个问题,切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比业绩,围绕全市“十二五”环保工作、今年环保工作重点任务,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重点和难点工作,提出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看实绩、比贡献,推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广泛开展“五评”活动。即:“抓群评、抓互评、抓点评、抓考评、抓示评”。即围绕兑现承诺和完成重点难点工作情况,结合年终述诺活动,开展党员互评;结合党建考评工作,组织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开展自上而下的领导点评,采取适当方式对“五评”结果予以公示。要将“五评”结果作为选拔干部和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优质窗口”单位和“服务标兵”个人,纳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系列示范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统筹安排,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环保干部职工争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排头兵”。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1月)
  召开党组会议和系统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局《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为组织实施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7月)
  各县(市)、区环保局依据《伊春市环保局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机关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综合考评阶段(2011年底—2012年初)
  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和党建工作考评,由机关党总支、人事科、纪检检查室成立联合考核考评组,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考评工作,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四)评选表彰阶段(2012年5—6月)
  在考核考评的基础上,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于2012年“七一”期间进行表彰。
  六、实施措施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并派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入实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和“看项目、议发展、促转型”为民服务活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能力和素质,提高机关为基层、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要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掌握所属部门职工的自然情况和思想状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把所属干部职工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备案管理;二是以稳健的形式下发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指导机关、基层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落实相关保障制度。
(三)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考核。部门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机关、部门开展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局党组每季展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建立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督促检查机制,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活动开展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考评制度,把整体活动分解量化为若干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组织一次阶段验收,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施情况,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典型,扩大宣传。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各方面典型,特别是总结培养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典型,为环保机关先进典型群体注入新鲜血液。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实施“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的重要意义,宣传各条战线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主题词: 环保 争先创优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省环保厅机关党委,局各科室、站、队、所、中心
作者:伊春市环保局 来源:机关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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