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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森林文化运动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第二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公众朋友们您们好:
伊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受黑龙江名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名人·森林文化运动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为了让您及时了解该项目建设的意义、了解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及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了解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请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认真参与调查,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伊春市翠峦区,位于哈伊路17-18公里路段,道路以南,老营盘风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五星级标准接待酒店,温泉休闲娱乐中心,接待中心,森林文化运动中心,后勤、配套服务建筑。项目总占地面积14.0602公顷,总建筑面积29166.11m2,建筑容积率0.18,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提升了伊春旅游服务业的档次,满足国际及省内外客人对旅游餐饮服务的高层次需求,进一步完善了伊春生态园林城的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伊春的生态旅游环境和人文环境。
3 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3.1 施工期
由于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对当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2 运营期
环境空气:项目冬季取暖由锦山电厂供应,无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餐饮区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污染,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下水管网进入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旺河。
声环境:项目建成后增加的车辆、人员生活噪声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如果这些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将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景观和卫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本项目地面设施的建设均压占一部分土地,这些地面设施建设将破坏地表植被,使土地使用性质发生改变;另外在这些地面设施建设的同时,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4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4.1施工期
生活污水经过沉淀等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施工噪声较大的机械采取噪声防护措施;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用于回填、筑路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采取洒水、遮盖苫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2 运营期
环境空气: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污水通过隔油处理,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由下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进入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旺河,对汤旺河整体水质影响轻微。
声环境:采用技术新、低噪音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消音措施并封闭,对水泵安装减振装置。对各类机械进行定期检修,使其正常运转。此外,在项目周围绿化种树,起到消减噪声的作用。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无害化处理;厨余由专业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倾倒,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生态环境:项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和生物资源的损失;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设计绿化景观园林;在周围建议种植树木。
综上所述,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各类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产生的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了充分考虑您的看法和意见,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矿区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您的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以便为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公示期: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25
联系电话:0458-3647347
谢谢您的参与!
 
伊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1年8月15日
作者: 来源:市环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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